重庆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加强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和公共场所内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