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障职工的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有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