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五条有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以及当地发展需要,改建、扩建高速公路或者改建、扩建、增建连接线、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互通立交的,应当依法进行立项报批和建设管理。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