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提请常委会任命的人选未获通过的,有关机关经过进一步研究后,提请人可以再次向常委会提请。连续两次未获通过的,在本届常委会任期内,不得再提请为同一职务的人选。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3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