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的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3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