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本市加强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交流合作,推动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本市按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部署,推动川渝地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作,加强川渝地区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协同,促进市场环境优化。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