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四章 公平竞争环境建设第二十八条有效监督检查部门应当通过公开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等方式,对经营者依法依规开展商业竞争进行指引,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反商业贿赂等公平竞争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