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成员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干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领导成员中,应当有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9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