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生态环境服务机构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应当如实记录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落实情况,并以录像或者照片形式记录生产规模、生产负荷以及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行等情况。

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