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生态环境服务机构提供生态环境服务,需要聘请相关专家的,应当为专家提供真实材料和必要条件,不得授意专家出具不符合事实和有关规定的专家意见。

专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专家意见。

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