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第三十条有效常务委员会联组会议、分组会议对议案或者有关的报告进行审议的时候,应当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9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