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二条有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勤勉尽责,按时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会前应当通过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向主任或者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请假;会议期间临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请假。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情况和缺席的原因,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印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9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