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四章 对不良行为的干预第三十五条有效公安机关对实施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及时制止、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并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