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二章 预防支持体系第十条有效本市建立健全标准引领、专业保障、基层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支持体系,提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智能化水平。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