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电力设施保护规定第九条有效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当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对电力设施的保护意识。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