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