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推进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