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市、沿海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科学规划和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或者其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完善城镇排水管网,统筹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