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未按照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