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三章 停车设施的使用与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实现停车数据采集、车辆号牌智能识别、车位预约、停车引导、智能计时、计费、付费等功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智慧停车管理平台运营单位,对停车数据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应当根据城市管理的需要,适时接入日照城市大脑。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