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统筹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停车管理相关政策、标准和服务规范,依法管理公共停车设施和城市道路车行道外机动车停车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规划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参与指导其他停车设施规划与建设、服务与管理等相关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机动车停车管理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