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祭祀,是指对逝者进行的追悼、安葬和葬后祭奠、悼念等活动。

文明祭祀方式是指采用鲜花祭祀、植树缅怀、踏青遥祭、撰写祭文、家庭追思、网络祭祀等绿色环保文明安全的祭祀方式悼念缅怀逝者。

封建迷信祭祀用品是指用于祭祀的冥纸、冥币、纸牛、纸马、纸人及仿制的房屋宅院、交通工具、生活用品等祭祀物品。

地方法规 · 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