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自贸试验区应当公布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的行政许可目录,统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标准、程序,简化办理流程。

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依法统一行使相关行政许可权。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