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大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安全保障第十五条有效存储数据,应当选择安全性能、防护级别与其安全等级相匹配的存储载体,并且依法进行管理和维护。销毁数据,应当按照数据分类分级建立审查机制,明确销毁对象、流程和技术等要求,设置相关监督角色,以不可逆方式销毁数据内容。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