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殡葬改革,倡导以人为本、生态文明、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