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