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九条有效禁止在设有禁止吸烟标志的公共场所吸烟。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