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版权条例/第二章 版权创造与运用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中小微企业进行版权创造和运用,将中小微企业作品登记、创新示范成果等纳入政策扶持范围,鼓励中小微企业加大版权创新投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中小微企业参加版权有关的大型展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