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版权条例/第二章 版权创造与运用第十六条有效省和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资金补助、保费补贴和创业风险投资等方式,支持版权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运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版权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投入。鼓励权利人采取版权转让、许可、出质、作价出资等方式实现版权创新成果的市场价值。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