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和维护整洁、优美的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