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九条有效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组织和个人领办、创办或者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等各类人才以知识产权出资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