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四章 管理和监督第二十五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根据辅警履行职责、改善知识结构和提高职业能力需要分级分类进行岗前、年度和专项培训。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