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管理、监督和保障等工作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