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条例/第三章 议案的审查和建议的交办/第一节 议案的审查第十八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负责议案的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