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发展促进第三十七条有效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运用现代理念、技术、手段、方法等,对民族建筑、医药、服饰、酿造、饮食、音乐、舞蹈、工艺品等优秀民族文化资源进行升级改造,提高优秀民族文化产业、产品、技艺的市场占有率、竞争力。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