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保护传承第二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尊重、支持民族节庆活动,挖掘民族节庆资源及其内涵和价值,规范节庆礼仪,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引领等方式举办民族节庆活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