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村寨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有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村寨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