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服务第三十三条已修改物业服务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二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物业服务示范项目:(一)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二)被有关机关或者行业协会认定,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性竞争,严重损害行业或者同行声誉、利益的;(三)拒不执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者责令限期改正决定的;(四)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拒不撤出物业服务区域,撤出时未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