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修改

同一物业服务区域内有二幢以上房屋的,可以以幢、单元为单位成立业主小组。成立业主小组的,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业主小组的产生程序、职责范围、工作规范等事项。

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