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有效台湾同胞投资者和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中的台湾同胞职工可以加入本省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类专业性社会团体组织,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受到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28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