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不是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大街道工委主任或者副主任列席常务委员会会议,参加有关活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