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企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