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柞蚕产业发展条例/第六章 产业扶持第三十七条有效柞蚕产区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柞蚕产业发展实际,组织申报柞蚕地理标志,培养和发展具有地域优势和地域特色的柞蚕品牌,提升柞蚕产品品牌效应。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