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柞蚕产业发展条例/第五章 经营与加工第二十九条有效加强柞蚕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柞蚕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在采收、存储、加工环节中使用危害柞蚕产品质量的方法和措施。建立柞蚕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对柞蚕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监测。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