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营造尊重人才、求贤若渴的社会环境,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待遇适当、保障有力的生活环境,为人才钻研业务创造良好条件,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大胆创新、勇于创新、包容创新的良好氛围。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