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留住人才第三十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众创空间、项目孵化器、加速器、公共实验室、创业园、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等载体建设,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平台。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7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