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留住人才第三十七条有效企事业单位可以对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和年薪制等多种分配形式,提高科研人员薪酬。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7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