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培养人才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支持,打造专业人才队伍,培养一批懂基层治理、服务群众、应急处置的社会工作人才。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7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