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培养人才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实施乡土专家培育工程,建设乡村振兴人才学院,统筹加强特色文化人才、农业科技人才、农村专业人才、返乡创业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培养扎根农村、服务基层、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农村实用人才。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7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