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完善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社会专业机构,积极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认知障碍干预、意外伤害预防、心理健康与关怀等健康促进活动。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定期免费体检、疾病预防、健康评估、医疗咨询、健康教育等服务,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为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肺炎等疫苗。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